集裝箱船的重大火災是全球航運中最嚴重的危害之一。僅在2016年就發(fā)生了三起大火:“馬士基卡拉奇”號(2016年5月),NNCI的“阿勞科”號(2016年9月)和最近的“萬海307”(2016年9月)。盡管前兩艘就停在港口,第三艘在香港附近,所有船也都需要外援幫忙救助滅火。這更加劇了國際海上保險聯(lián)盟(以下簡稱IUMI)對管理這些海上事件的擔憂。
集裝箱船在過去幾年里發(fā)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規(guī)模和編制都遠遠超過了散貨船和油輪。船體也都變的很大,甲板上可以放6、7層集裝箱,有時甚至會放到11層,一旦著火,很難有空間去控制火勢。
相比之下,散貨船的消防程序就容易得多,可以直接用二氧化碳滅火,二氧化碳本身也可以和貨物直接接觸,這在集裝箱船上是行不通的。此外,集裝箱里還含有氧氣,更增加了消防難度。
貨物在這些時間中也起到“推波助瀾”的作用。散貨船和油輪的貨物都能看到,但對于集裝箱船,船員根本不知道里面都是些什么,有哪些貨物很危險,或者對人身安全造成威脅。這些都很有可能進一步加劇火災并危及船員的生命。
目前,集裝箱船上的消防準則是:只能允許集裝箱在受控狀態(tài)下燃燒,讓火勢不會進一步擴散。這種做法還是正確合理的,但是鑒于船舶的體積越來越大,新技術(shù)方案的推出仍然迫在眉睫。
雖然IUMI很了解SOLAS公約,不過仍然要求與包括IMO、船級社、造船廠和船運公司在內(nèi)的組織機構(gòu)深入探討,以進一步改善集裝箱船上的消防能力。IUMI的防損委員會目前正在編寫一份文件(即將發(fā)布),其中提出了潛在的可持續(xù)解決方案來保護海上船員們的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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