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單在什么時候能成為運輸合同?
針對這個問題,首先要先看一些定義。
1、提單是指由承運人從A點到B點向商戶運輸貨物的運輸單據。
2、運輸是指承運人就貨物承擔的全部或部分運營和服務。
3、承運人是指安排貨物運輸并向商戶提交提單的實體。
4、商戶是指擁有承運人所運載貨物的實體。商戶可以是托運人、出口商、收貨人、貨物接受人或任何擁有或有權占有貨物的人或所有權文件(提單以及任何代表這些人行事的人)。
簡單地說,“運輸合同”是承運人與商戶之間就商品從A點到B點使用約定價格的商定運輸方式而簽訂的合同。本合同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。
現在回到主題,讓我們先來看看集裝箱貨物背景下的問題:
在正常貿易中,貨主和承運人之間談判的運費和其他條款一旦達成協議或合同(可能是口頭的或書面的),貨物就向承運人“訂艙”了,這可以被視為運輸合同的啟動。
承運人通常會發(fā)送訂艙確認作為訂艙的接受。
承運人發(fā)送的訂艙確認書中的條款將指出管理訂艙和運輸合同的條款和條件。
下面引用一些航運公司訂艙確認中顯示的條款,你可能會注意到,所有這些條款都表示一旦裝運已經完成,所有這些條款都表示訂艙是“受限于提單的條款和條件”。
CMA CGM:
裝運應符合CMA CGM代理商或CMA CGM網站提供的CMA CGM提單條款和條件。
Hamburg Sud:
本訂艙確認取決于承運人或運營商網站提供的提單條款和條件
我國提單和海運提單的條款包含有限責任的限制,這是德國法律法規(guī)的不同之處。
Hapag Lloyd:
赫伯羅特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提單或海運單的條款和條件運行,具體取決于發(fā)貨的單據。我們的條款和條件將根據您的要求提供給您,也可以在赫伯羅特公司的所有辦事處或代理商或官方網站上查看。
Safmarine:
本合同受當前Safmarine提單(可從承運人、其代理商以及官方網站提供)的法律、管轄權條款和責任限制、聲明價值條款、條件和例外的限制,這些條款、條件和例外適用于邏輯性修改(比照適用)。
船公司代理:
備注:請注意,所有貨物的運輸都受到提單上的條款和條件的限制。
客戶可以選擇遵守提單上的條款和條件,如果發(fā)現任何可能不適合其業(yè)務或運輸的條款,則通知承運人。
請記住,提單有三個基本目的和作用:
1、運輸合同的證據
2、商品收據
3、貨物的所有權文件。
從以上可以看出,雖然提單遵循了貨物運輸合同,但運輸合同的條款受提單管轄。
提單也作為貨物的收據,陳述了交付給船舶的條款,并可視為是這些條款的最好證據,但這不是合同。
因此,就集裝箱運輸而言,由于合同在提單準備和簽發(fā)之前已經形成,提單不能成為運輸合同,只能作為運輸合同的證據。
再來看看在租船合同下運輸的這個問題:
在涉及租船合同的情況下,尤其是在托運人從船東租船的情況下,與租船合同簽發(fā)的提單并不能證明船東與貨主之間的運輸合同條款,因為在這種情況下,他們之間的合同完全受到租船合同條款的約束。
如果合同由租船方管轄,則向承租人簽發(fā)的提單僅僅作為收貨和裝運貨物的收據,并作為承租人決定在貨物過境時出售貨物的所有權憑證。
但是,提單通常會參照租船合同的日期和地點,確定這個租船合同適用于運輸貨物。